由於類風濕性關節炎在剛開始的時候,和許多疾病是很類似的,不論是在血液檢查,或是X光片都可能是正常的,所以要診斷類風濕性關節炎,需要臨床的經驗和技巧。
2010年9月發表最新版之『2010年類風濕性關節炎最新診斷準則』,稱為『2010 EULAR/ACR新準則』。 這個診斷標準最近同步發表於頂尖的美國風濕病學雜誌(A&R)與歐盟風濕病學雜誌(ARD),同時也獲得全世界的認同。
新的診斷標準其目的為早期診斷並篩選出高風險風濕性關節炎病人,以便早期積極治療,以幫助病人不至於因舊的診斷標準而發生嚴重的關節破壞。早期診斷、早期治療,仍是治療類風濕性關節炎最重要的原則。
2010年最新的類風濕性關節炎診斷標準有幾個精神:
第一、強調臨床為主,特別是病人侵犯關節的位置與數目,如病人同時有多個周邊小關節的侵犯,分數最高為5分。
第二、強調抽血檢驗類風溼因子(RF)及抗環瓜氨酸(CCP)抗體,這兩項檢查各有其臨床意義,建議至少選擇一項檢查檢驗。
第三、抽血檢驗發炎指數,包含CRP(C反應蛋白)、ESR(紅血球沉降速率)可判斷目前的發炎程度及免疫狀況。
第四、症狀持續的時間,不一定要發病超過6週。
此診斷標準另一重要精神為,可早期診斷類風濕關節炎,而不以舊標準須依賴X光,通常X光若已出現明顯的破壞,都已錯過早期的黃金治療時間。因此新的診斷標準將X光刪除,同時即使症狀的時間<6週,只要總分≧6分,仍可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。
病人可根據自己的症狀與檢驗數值勾選A、B、C、D四項分數,若四項分數≧6分(滿分10分),就可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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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2010年類風濕性關節炎最新診斷準則』
A.關節侵犯 得分
1個大關節 0分, 2-10個大關節 1分
1-3個小關節 2分 4-10個小關節 3分
>10個關節(需至少1個小關節) 5分
B.血清學指標 得分
RF陰性且CCP抗體陰性 0分
RF弱陽性或CCP抗體弱陽性(正常上限之1-3倍) 2分
RF強陽性或CCP抗體強陽性(正常上限之3倍以上)3分
C.發炎指數 得分
CRP正常且ESR正常 0分
CRP異常或ESR異常 1分
D.症狀持續時間 得分
<6週 0分 , ≧6週 1分
A、B、C、D四項總分≧6分,可確定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(RA)。
抽血檢驗項目:RF為檢驗類風溼因子;CCP為抗環瓜氨酸抗體;CRP為C反應蛋白;ESR為紅血球沉降速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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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8年由美國風濕病學會所制定,即所謂『1978年ACR準則』
1.關節慢性發炎超過六個月以上
2.關節在早晨起床時會有僵硬的感覺,在活動一段時間之後僵硬的感覺會逐漸消失
3.在皮膚的表面會出現小結節
4.在X光片可發現關節骨骼的侵蝕
5.在血液中可發現一種自體抗體--類風濕因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