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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


一直以來內心的痛,終究是無法平復下來。雖然說留下來,但是真的能毫無芥蒂的留下來嗎?


 


他的外遇造就我一輩子的痛,十幾年來的愛,卻抵擋不了他一時的男歡女愛。尤其是每當他出國的這段時間,腦海裡都是他的外遇。他給予我的傷痛,好想就此放下,帶著孩子走了,但是真的可以嗎?


 


如此的放棄,來生會不會再次的遭受同樣的背叛?心裡真的好矛盾?!自己選擇的婚姻,卻一點也不快樂。為什麼男人的風花雪月卻要女人跟著承受?好想就這樣瀟灑的走了,但又怕再一次的輪迴。真的是一場逃脫不了的婚姻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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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:


 


即使過去世做錯,需要還債,也不需要忍受法律不允許的「暴力」與「外遇」。不管過去與現在如何,一切都要依照「法理情」,而「法」是最基本的要求。


 


伶姬書上說:「祂們不了解,也不希望世間人『冤冤相報」』更不鼓勵彼此傷害。祂們鼓勵『原諒別人的過錯』,以及『不阻礙別人的成長』。」


 


如果過去世我傷害你,如今你轉世來報復,但是你還是要遵照今世的法律,否則你就是造「惡因」。當你為了報復而造惡因,不管我是否原諒你,你都需要付出雙重代價,一重是面對今世的法律制裁,另一重是因果的懲罰。


 


如果過去世我做錯事,因果輪迴轉世我們成為夫妻,我必須償還欠你的「情」,因此我必須承受夫妻感情不好的惡果。你要報復,所以你也是身陷其中,我們兩人都不好受。但是因果輪迴的「欠情」,不表示你可以有「外遇」。如果你有「外遇」,你就是造「惡因」。如果我們不學習「原諒別人」,「反省自己」,那麼當時間未到了,債未還清時,我們都會很痛苦,不快樂。


 


因果論強調的是悲智雙修雙運,就是說慈悲要加上智慧才會圓滿。改變命運要從改變自己個性開始,但是這只是改變我們自己的命運。每個人需要為自己所作所為負責,每個人在自己的人生戲碼上,都是主角。夫妻之於婚姻,有如一場雙人舞,不是單方面要如何就可以,需要彼此溝通與配合。對於別人有時真的不是我們所能改變的,我們只能盡力。


 


面對暴力時,我們可以尋求「保護令」來保護自己與家人。


面對「外遇」時,我們也是可以訴請離婚,只是債務未還清,兩人還是會糾纏不清。


 


許多人對於自己是債務人,就會抱著「逆來順受」的想法與做法,這是不對的,這樣反而是「阻礙債權人的成長」。許多人誤解伶姬的因果論,在TVBS網上,伶姬被攻擊最多的也是這些「似是而非」的觀念與做法。


 


我一直認為「因果輪迴的設計」並不是如此,凡事應該以積極與正面的態度去面對。


即使還債,還是可以有積極光明,與快樂的人生。


我們都是自己的主人,所有的一切我們都還有百分之四十的努力空間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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