構成凡夫世間的要素者,名為五蘊或五陰(pañca skandha):


 


色蘊(rūpa-skandha)──包括自身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等五根,以及反映自身而起感受作用的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的五境。這是構成自我觀念的物質要素,也即是自我存在的主觀的身體及客觀的環境


 


 


受蘊(vedanā-skandha)──此為對於五境的接觸,所生起心理上的感受作用,即是當身體的五根(五種官能),和其所在環境中的事物,發生了感觸的心理活動。


 


 


想蘊(sañjñā-skandha)──此為由感觸而變成接受的心理活動,例如與順境接觸所感到的欣樂,與逆境接觸所感到的悲苦,即是心理上的受取作用。


 


 


行蘊(saṃskāra-skandha)──此為產生了苦樂感受的受取作用之後,接著生起的貪欲、瞋惡,或與之不相關涉的其他心理活動。通常的情況,總是對於可悅的事物,起貪欲心;對於不可悅的事物,起瞋惡心,但是也有覺得無關痛癢的,或因甲境而想到乙境上去的。


 


 


識蘊(vijñānā-skandha)──此為更進一步,對於所接觸的境物,了別識知,即是意念或意識的活動,也即是心的主體。前面的受、想、行三蘊,是心體的現象,識蘊才是心的主宰。故也可將受、想、行的三蘊,稱心王所有之法,識蘊便是心王。凡夫眾生的生生死死,生來死去,死去生來的主體,便是這個被稱為識蘊的心王。一般人稱之為靈魂,但是,佛教不稱為靈魂,而稱為識,因為,識和一般人所說的靈魂,觀念頗有不同,靈魂好像是固定不變的,所以普通人把人的生死比作搬家,從破了的老家搬進新建的家,屋子雖換了,住屋的人卻未變換。


 


至於佛教所說的識蘊,乃是隨著各人的善惡行為,經常都在變化不已的,因為,人的善惡行為,不是讓什麼天曹地府的神明記在生死簿中,而是隨時積儲在各自的識蘊之中,再根據善惡的輕重類別,感受不同的生死果報。可見,以上五種構成凡夫眾生之自我存在的要素,乃是物質世間和精神世間的綜合,從這觀點來看佛陀,他既非唯物論者,也非唯心論者,而是心物合一論者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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